短篇怪圣埃梅

在没有超自然情节的作品中,埃梅也能以奇巧的构思、绝妙的语言,把故事写得千回百转、跌宕起伏。《图发尔案件》就是个突出的例子。埃梅从不喜欢正笔直书,往往手写此处,而目注彼处,将目所注之彼事,暗暗移入手所写之此事,故而行文闪烁,扑朔迷离。全篇没有正面写国家一笔,而国家巧取豪夺、无所不为又无所不在的形象,却跃然纸上。一桩血案的故事,布列得好似迷魂阵,悬念未解,又添悬念。读者跟随大侦探左冲右突,还以为在认真看一篇侦探小说,最后才领悟作者别有用意,并不在乎破案。

到了二十世纪,卓有成就的小说家越写越长,称长河小说,如普鲁斯特、罗曼·罗兰、杜·伽尔、杜阿梅尔等;而真正意义的短篇小说圣手,也只有我称为“短篇怪圣”的埃梅了。

开门见奇山,豁然入目。这种妙语开端,往往兼得出奇和悬念,令读者拭目洗耳。

埃梅在四十年的文学生涯中,创作十分丰富,计有长篇小说十七部、短篇小说九集、戏剧十种、童话三编

再看《穿墙记》的开篇:“从前,有一个异人,名叫杜蒂耶尔,住在蒙马特尔区奥尔尚街七十五号乙公寓的四层楼上,他有不费吹灰之力穿墙过壁的奇能。”一句快语,交代多少事情,犹如飞镝利刃,省却多少搭弓射箭、砺石磨刀的工夫。

借虚立实,文情变化就妙在不可测。主人公是个安分守己的老职员,事情如不逼到头上,老死也想不到检验一下天生的异能。新上任的上司看他不顺眼,处处刁难,还把他打发到小黑屋,侮辱他的人格,简直欺人太甚。杜蒂耶尔忍无可忍,就把脑袋穿过墙壁,装神弄鬼,终于把新上司吓出神经病,讨回了公道。

如果只有几样怪招,重复使用,那么很快就会让人识破,怪招也就失灵了。埃梅还善于变招,他的短篇小说篇篇出奇,构成了千奇百怪的世界。

同样,《侏儒》一篇,写三十五岁的矮丑,一夜之间长成英俊的青年,纯是子虚乌有之题。作者却信手拈来这个虚拟之题,大做起实文章。题之虚拟,给实文章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埃梅这支笔虚点实写,可以任意挥洒,无须顾忌细节。虚点则妙趣无穷,实写更讽喻人生世事。从虚处下笔,讲一个矮人长个儿的奇异故事,再从实处展开,描述艰难的人生和畸形的社会。全篇都是笔墨颠倒之文,读来尤为绝妙而精警。

同样,每次重读他的小说,也总要惊叹,惊叹埃梅短篇小说每篇不同的奇思妙构。下面我们就简单分析一下他的奇思之奇,妙构之妙。

这样数段文字,随手生发,全是凭空点染出来。作者本无空间,却造出一片纵横捭阖的天地。杜蒂耶尔小试牛刀,治了顶头上司之后,还觉意犹未尽,但此公一生庸庸碌碌,纵有特异功能,却不知如何大显身手,只好从报纸上寻求灵感。先是注意体育栏、政治栏,找不到用武之地,才从社会新闻栏中受到启发,去一家大银行作案,穿过十二三道墙壁,钻进各种各样保险柜里,兜里塞满钞票,临走还用红色粉笔留下化名:嘎鲁-嘎鲁。文势摇曳生姿,曲曲折折。设使他不假思索,径直去作案,岂不成了真强盗,哪里还是偶有奇能的迂腐的老职员?满篇文字,岂不成了平庸的侦探小说,哪里还有脍炙人口的名篇?

小说无论篇幅长短,本质还是讲故事,不管是真事还是想象的。法文长篇小说roman一词,古义为传奇故事,如著名的《列纳狐故事》,用的就是这个词。而短篇小说te,本义就是短小的故事。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阅读口味的变化,长篇小说逐渐取代诗歌,引领文学的潮流。相比之下,优秀的短篇小说,往往只是长篇小说大家的余墨了。

涉笔成趣的文字随处可见,忙中不忘诙谐,埃梅可谓另类幽默大师,擅长反做文章之法。入狱过把瘾的几段,令人拍案叫绝:借典狱长金表一用,《三剑客》一读,在牢狱铁窗之内,玩出多少花样儿,囚犯肆意戏弄典狱长,写信通知典狱长越狱的时间,跑到典狱长的客厅过夜,他嫌被罚坐黑牢,啃干面包,中午就跑到饭馆用餐,然后让典狱长来付钱。文章反做,真是妙趣横生。

不是说创作长篇易而短篇难,而是说长篇因其篇幅长,则有变化创新的空间;短篇因其篇幅短,想变化也施展不开手脚。这就是为什么长篇小说可以聚拢一些作家形成流派,而短篇小说家只有个人风格。换言之,长篇小说大家往往三五成群,而短篇小说圣手只能孤单一人。

短篇小说除了一些时鲜故事,就再也没有什么新鲜可言了。埃梅再走莫泊桑的老路,即使写得再好,也只能等而下之,归入二、三流作品。

也许正因为如此,马塞尔·埃梅才是我偏爱的法国现代作家之一。将近二十年前,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出版了《埃梅短篇小说选》,后来又出了他的寓言《捉猫故事集》。

多不容易,一个世纪才出一个,还是在小说文学特别发达的法国。

埃梅只能另辟蹊径。

游戏再有趣,读者也有看厌之时,作者不待读者看厌,总是抢先换笔翻新,这又是埃梅短篇小说的一大特点。所谓行文无定法,全在于笔端的灵气,而埃梅之笔狡猾之至。杜蒂耶尔是个惰性十足的人,没有外力逼迫,他不会主动改变生活习惯。他从未得到过同事们的赞赏,现在听到他们称嘎鲁-嘎鲁是个超人,是个天才时,便窘得满脸通红,眼里闪烁感激的泪光。最终他憋不住,谦虚地当众宣布:“要知道,嘎鲁-嘎鲁,就是我呀。”惹得全场哗然,他反而成为众人的笑柄,觉得生活不那么美满了。于是他决定“自投罗网”,在一家珠宝店作案,挥舞着金杯子,高唱饮酒歌,让巡逻队当场抓住。次日各报头版都刊登出杜蒂耶尔的照片。他的同事们都后悔不迭,自恨有眼无珠。他们出于对他的敬佩,都纷纷留起山羊胡子,没有能耐效仿,至少去摸摸朋友熟人的钱包怀表。

莫泊桑是自自然然讲故事的典范。埃梅就超自然,反自然,反其道而行之。

(本章未完)

我称马塞尔·埃梅(1902—1967)为“短篇怪圣”,就因为他的短篇小说以“怪”取胜,舍此“怪”字则难以形容。

翻译其作品,便想见其生活的地方。我曾三次登上巴黎蒙马特尔山,找到多次在小说中出现的诺尔万街,沿街走到不大的马塞尔·埃梅广场,便是五六层公寓楼。如果不细看门前的一块铜牌,就不会知道楼上是埃梅的故居,现在仍住着他的遗孀。但是最招眼的还是楼侧一堵高墙里,探出半个身子和一条腿的铜像,那便是《穿墙记》中的主人公。每次见到那个囚在高墙石壁中的异人,我总不免感到心惊。

《假警察》开篇就说,一个商店会计为养家糊口,业余时间当假警察。《死亡时间》开头一句话:“蒙马特尔住着一个可怜的人,名叫马尔丹,他每两天只在世上存在一天。”《侏儒》开头则讲,马戏班一个矮子丑角,到三十五岁突然开始长个儿了。

反自然就是反常,反常为怪,施展怪招,这便是埃梅取胜的法宝。

快语并非纯作快语,紧接着便施展凭空妙构的功夫。且说一天晚上忽然停电,杜蒂耶尔摸黑在屋里走动,等重新来电一瞧,自己竟然身在楼道里,而房门却反锁着。作者就是这样妙手空空,写来完全煞有介事:妙就妙在事情出于偶然,不经意间发现有穿墙过壁的奇能;妙就妙在主人公自己也认为很荒唐,百思不得其解,次日还去看医生。行文高妙处,作者不露声色,在虚拟之中处处立实,自占田地。

杜蒂耶尔照旧按时上班,尽职尽责地工作;夜晚,他才化为嘎鲁-嘎鲁,洗劫银行,盗窃珠宝店,或者让哪个阔佬破财。这位神奇的大盗每夜都有惊人之举,引起轰动,他的名声大震,深得人心,弄得警方晕头转向,内政部长也被迫辞职。试想洗劫银行,盗窃珠宝店,这是何等俗而又俗的故事,然而作者却能翻俗出奇:奇就奇在一个迂腐的职员玩起神奇大盗的游戏。通篇的灵魂,在于一个“戏”字。因戏,也就不必较其真,因戏,也就不必究其实。

埃梅求怪也是被逼出来的。

以法国为例,在十九世纪,长篇小说家大师级人物,至少可以列出雨果、巴尔扎克、司汤达、大仲马、福楼拜、左拉。而短篇小说家大师级人物,也只有“短篇之王”莫泊桑。

以假见真,化实为虚,寓现实于荒唐中,这正是埃梅反映现实的特殊手法。现实主义内容与怪诞形式的巧妙结合,构成了埃梅短篇小说独具一格的艺术特点。

写长篇小说的大家,在文学发达的国家总是人才辈出,而写短篇小说的圣手,无论在哪里都难得一见。

小说开头难,短篇小说开头尤难,只因没有叙事养题的空间。埃梅善用快语开篇破题之道,往往是神来之笔,一句话就抓住读者的兴趣。

走进埃梅的世界,就恍若进入寓言故事和神话境地,一片荒唐离奇。然而,读者在这种幻境中经过一番遨游,方始醒悟过来,这一幕幕的怪异场景,原来正是人们见多不怪的活生生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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