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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姓圣诞之后的二十三年里,威利写满了七十四个笔记本。这些作品包括诗、故事、散文、日记、诙谐短句、自传体冥思,还有一部未完成的史诗《流浪的日子》的前一千八百行。绝大部分作品都是在他妈妈那间布鲁克林公寓的厨房餐桌上完成的,但自从四年前妈妈去世之后,他不得不露天写作,经常是一边拼命把思绪记录到纸上,一边跟公园和暗巷里的恶劣环境作斗争。在最隐秘的内心深处,威利对自己并没有妄想。他知道自己是个不安的灵魂,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同时他也知道许多好的作品就埋藏在这堆笔记本当中,至少在这一点上他可以抬起头来。但凡他嗑药的时候更小心一点,或者身体稍微强壮一点,或者对威士忌、烈酒和酒吧里的吵闹声不那么迷恋,他也许会写出更多的好作品。这完全是可能的,但现在已经追悔莫及了。威利已经写下了他所能写的最后一个句子,写到了分秒不剩。他这辈子就只剩下储存柜里的这些文字了。如果这些文字消失了,他就像从未存在过一样。

骨头先生明白。他一直都明白威利对他说的话。从他记事起他就能听懂,到现在,他对“英古利希”的掌握程度,已经和其他任何在美国大陆上生活了七年的移民不相上下了。当然,这是他的第二语言,和他的母语完全不同。尽管在发音方面还得多加练习,但他已经彻底掌握了句法和语法的每一个细节。对于一个有骨头先生这样智商的动物来说,这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许多狗都能掌握人类语言的实用知识,而骨头先生的优势就在于他有幸遇上了一个不会低看他一等的主人。他们从一开始就是好伙计,再加上骨头先生不仅是威利最好的朋友,也是他唯一的朋友,更何况,威利是那种沉迷于自己声音的人,一个真正的、彻底的多言癖,从早上一睁眼,一直到晚上醉醺醺地睡去,他几乎都在不停地说话,所以骨头先生对这种“方言”这样应对自如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总的来说,唯一令人惊讶的反而是他自己没学会怎么说得好点。这并不是他不努力的缘故,而是造化弄人,用命运强加给他的那副嘴巴、牙齿和舌头的构造,骨头先生最多只能发出一些狂吠、哈欠和嚎叫,一些口齿不清意义不明的言论。骨头先生痛苦地意识到这些噪音是多么地磕磕巴巴,但威利总让他发表意见,而且到了最后,“发言”本身成了最重要的事情。骨头先生可以自由地发表他那浅薄的意见,他说的时候,主人总会洗耳恭听,看着他的伙计努力成为人类的一员,如果你看着威利的脸,你就会明白,威利一字不漏都听懂了。

但是,在那个阴沉的巴尔的摩的星期天,骨头先生却把嘴巴闭得紧紧的。他们正在度过在一起的最后几天,或许是最后几个小时,已经没工夫去长篇大论和拐弯抹角了,没时间去玩往日的那些把戏了。有些时候,识时务者为俊杰,在目前的这种困境里,他最好还是管好自己的舌头,表现得像一条忠诚的好狗那样。威利猛地拉紧他的项圈时他没有反抗,三十六个小时没吃东西也没有抱怨,没有到处去闻母狗的味道,没有停下来在每一个路灯杆和消防栓上撒尿。他只是跟在威利身边缓步走着,跟着主人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寻找卡尔弗特街316号。

(本章未完)

威利希望死前能完成的这两件事情之间没有主次之分,每一件事情对他来说都极其重要,由于已经没有时间去考虑如何分别解决,威利只能采用被他称为“切萨皮克策略”的方法——一种最后时刻一石二鸟的策略。第一件事如前所述:为他那毛茸茸的朋友找到一个新的着落。第二件是料理好自己的事情,把手稿交给可靠的人。刚才,他把一生的作品都塞进了费耶特大街上灰狗巴士终点站的一个储存柜里,在他和骨头先生现在站着的地方的北边两条半街区。钥匙就装在他的口袋里。除非他能找到一个值得完全信任的人来托付这把钥匙,否则,他写的每一个字都会被销毁个精光,就像那些无人认领的行李一样。

骨头先生知道威利活不长了。咳嗽在他体内盘踞了六个多月,现在已经完全没有摆脱的机会了。缓慢,残酷,毫无好转的迹象。从2月3日开始的肺部有气无力、充满黏液的咔嗒声响,发展到盛夏时呼哧呼哧的大量痰液和接连不断的剧烈痉挛,这东西就跟活了似的。这已经够糟糕了,但在过去的两周中,一种新的曲调又悄悄混入了这首支气管乐曲——紧绷的、决绝的、敲击式的——并且发作得越来越频繁,几乎持续不断。每次发作,骨头先生都觉得威利的身体要被他胸腔内燃爆的高压火箭炸掉了。他猜下一步就是咳血了。在那个星期六的下午,这个致命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好像天堂里所有的天使都张开了嘴巴开始放声歌唱。骨头先生亲眼目睹了全程,他站在那条连接华盛顿和巴尔的摩的马路沿上,看到威利把一些可悲的血块咳到了手帕上,他当即意识到,连一丁点希望都没了。死亡的气息已经降临到了威利·G.圣诞身上,就像太阳是云中的一盏灯,每天都会熄灭再燃起那样确定无疑,大限将至了。

骨头先生并不讨厌巴尔的摩本身。这个城市不比他们这些年流浪过的其他地方难闻,但即使他明白这次旅行的目的,想到一个人会选择在一个他以前从未到过的地方了却残生,他仍然会很感伤。狗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他会跟这个世界和解,确保自己死在熟悉的地方。但在死前,威利还有两件事要办,而他固执的天性让他坚持认为只有一个人可以帮他。那个人的名字是贝亚·斯旺森,她最后为人所知的住处是巴尔的摩,所以他们就到巴尔的摩来找她了。好倒是好,可万一威利的计划不能顺利实现,骨头先生就要被困在这个充满蟹肉饼和大理石台阶的城市里了,到那时候他该怎么办呢?其实打一个电话,半分钟就能解决问题。但威利的哲学里有一种偏见:非常重要的问题绝不能靠打电话解决。和拿起那种玩意儿跟一个他看不见的人讲话相比,他宁肯不停地走上几天。所以他们现在才跑了二百多英里来到这儿,手里连个地图也没有,只能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逛来逛去,寻找一个可能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的地址。

贝亚·斯旺森就在这个时候出场了。威利知道这只是大海捞针,但他确信只要能找到她,她就会不遗余力地帮助他。很久以前,威利还很年轻时,斯旺森夫人是他的高中英文老师,如果不是她,他很可能根本没有勇气想要成为一个作家。那时他还叫威廉·古雷维奇,是一个瘦骨伶仃的十六岁男孩,喜欢看书,迷恋比波普爵士乐。她曾把他保护在自己的羽翼

一条可怜的狗又能做什么呢?从他还是一条小狗时起,骨头先生就和威利在一起。现在,他几乎无法想象一个没有主人的世界。威利的存在渗透在每一个思绪、每一个回忆、空气与土壤中的每一个微粒里。习惯很难改变。没错,那个“老狗难学新把戏”的谚语确实有些道理。但让骨头先生对将要发生的事情深感恐惧的并不只是爱或者忠诚。那纯粹是一种本体论上的恐惧。把威利从这个世界上抹去,很可能这个世界本身也将不复存在。

“即使电击枪没有干掉你,”在那个雾蒙蒙的巴尔的摩的早上,为了不让自己摔倒,威利斜倚在一根路灯杆上接着说,“还有成千上万的东西能干掉你。我警告你啊,老伙计,你得长点新本事,不然你没几天可活了。看看这个阴沉沉的小城吧,每条大街上都有中餐馆,你别以为你在他们门口晃荡的时候没人垂涎,那是你太不了解东方烹饪了。他们把狗肉当成美味,伙计。那些大厨围捕流浪狗,然后就在厨房后面的小巷里把狗宰掉——每星期杀上十只、二十只、三十只。他们会在菜单里把狗肉写成鸭肉猪肉什么的,但圈里人知道什么是什么,那些美食家可一点都不傻。所以当你在哪个中餐馆门口摇尾巴之前可要想清楚,除非你想变成一大盘蘑菇鸡片。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骨头先生?要搞清楚你的敌人是谁——然后和他们保持安全距离。”

这就是骨头先生在那个8月的早上所面临的窘境,当时他正跟着病恹恹的主人在巴尔的摩的大街上曳足而行。一条孤单的狗不比一条死狗好到哪里去,一旦威利呼出最后一口气,骨头先生除了等死,也没有别的指望了。威利已经就这个问题对他说教了好多天,骨头先生对整个操练过程已经谙熟于心:怎么躲开捕狗队和治安官,有标记或没标记的警车,还有那些所谓的动物保护协会的伪君子们。不管他们对你说什么甜言蜜语,收容所这个词都意味着麻烦。一开始是网和麻醉枪,接下来就是笼子和日光灯构成的噩梦,最后用注射或者毒气结束这一切。如果骨头先生是什么名贵品种也就罢了,也许还能指望在赢得未来主人的日常选美中得到一线生机。但是威利的这个老伙计却是好多品种生出的杂种狗——牧羊犬、拉布拉多犬、西班牙猎狗,还有些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更糟糕的是,他那参差不齐的毛皮上布满结块,嘴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眼睛里永远隐伏着忧伤的血丝。不会有人想救他的。正如这个无家可归的吟游诗人喜欢说的那样,结局早已注定。除非骨头先生能非常迅速地找到一个新主人,否则,他将成为一条注定被遗忘的杂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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