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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杰克。”

我意识到另一名警探雷·圣路易斯刚才对我说了些什么。

车子终于停稳了,同时韦克斯勒解除了安全锁。我打开车门,探身出去,吐在半融化的泥泞雪地上。我剧烈地呕吐了三次,肠子都快吐出来了。整整半分钟,我一动不动,等待着下一轮呕吐感,但是已经结束了。我的身体被清空了。我想到这辆车的后座是供嫌疑人或囚犯乘用的。我猜自己大概是把两项都占全了:没有尽到兄弟责任的嫌疑人和陷入自傲之笼的囚犯。至于判决,毫无疑问,将是终身监禁。

“听我说,杰克,我们得把这个坏消息告诉她。这事我们来干,我们只是希望你能在场,算是帮我们一把。要是情形不大好,恐怕你得留下来跟她待一会儿。你知道,也许她需要有个人陪着,行吗?”

韦克斯勒壮得跟头小公牛似的,强健有力,就是有点矮。因为常年抽烟、喝威士忌,他的嗓子已经坏了,像被烟熏过。我见到他的那几次,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总是红红的。我记得他喝加冰的占边威士忌。我向来对警察喝什么酒感兴趣,这透露了他们的很多信息。当他们像韦克斯勒那样喝威士忌时,我总在想:也许是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太多,也看到了太多次那些东西,而大多数人一次都不会见到。那天晚上肖恩喝的是美乐啤酒,不过他毕竟年轻,虽说他是人身侵害调查组的头号人物,但他至少比韦克斯勒年轻十岁。也许再过十年,他就会像韦克斯勒一样,将加冰的威士忌视为治愈良方,一饮而尽。但我永远也无法得知他会不会这样了。

肠胃清空,就好像经历了一番肉体上的驱魔仪式,刚才的那些念头也随着身体的轻快悄然而逝。我小心地下了车,走到柏油路边。汽车一辆辆驶过,一簇簇尾气在二月的飞雪和车灯的映照中折射成一道道流动的彩虹。我们的车似乎停在某个牧场的边上,但我不知道究竟是哪儿。之前我并没有留意已经朝博尔德城开了多久。我摘下手套和眼镜,塞进大衣口袋里,随即弯腰扒开地面被污染的积雪,直到底下洁净的白雪显露出来。我掬起两捧冰冷洁净的雪,紧紧地捂在脸上揉搓,直到皮肤感到阵阵刺痛。

他正从座位上转身看我。他的体格比韦克斯勒的要大得多。虽然车内光线暗淡,我依然能看清他痘坑点点的脸上的粗糙肌理。我并不认识他,但从其他警察那儿听说过他,我知道他们管他叫大狗。在《落基山新闻》报社的大厅第一次见到正等着我的他和韦克斯勒时,我就觉得他们完美地再现了马特和杰夫 这对组合。他俩就像正从午夜电影里走出来的马特和杰夫一样,穿着长长的黑色大衣,还戴着礼帽。整个场景就应该是黑白的。

圣路易斯从我身后赶上来,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这跟那句“您感觉如何?”有什么区别?我没理会他。

“开门!”我努力从喉咙里挤出这句。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借它谋生。我靠着它铸就我的职业口碑。我像一个殡仪师一般以激情和精确来对待它——面对死者家属时,我面露悲戚,深表同情;独自一人时,我就化身为技艺娴熟的工匠,与死亡漠然相对。我总以为跟死亡打交道的秘诀就是跟它保持一臂之距。这就是法则。别让它的气息喷洒在你的脸上。

这时我想起曾经给失去丈夫的女人和痛失爱子的父母打过去的那些电话,一股羞愧感涌上心头。我还给自杀的人的兄弟打过电话。是的,那些电话我都打了。我觉得没有哪一种死亡是我未曾写过的,这些无不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刺探他人痛苦的入侵者。

韦克斯勒一个急刹车,将车驶进高速公路的应急停车道。车子在黑暗的冰面上有点打滑,但他很快控制住了。还没等车停稳,我就拼命地推门,可门把手完全不起作用。我这才意识到这是一辆警用车,大多数时候,后座坐的都是嫌疑人或者囚犯,后车门装着由前座控制的安全锁。

“你知道,她看到我们就会明白的。”我对他们说。

当然,我也意识到这种悲恸是多么自怨自艾。但事实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都没怎么倾听彼此的心声。我们早就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每次一想到这个事实,新一轮的悲恸就会再次将我攫紧。

驶出丹佛的一路上,大半时间我都沉浸在走几杯酒吧的那个晚上。那天晚上并没有发生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我跟我的哥哥在一家警察常去的酒吧里喝了些酒。那就是我们俩最后的美好时光了,不久之后就发生了特丽萨·洛夫顿一案。走几杯酒吧的美好回忆让我仿佛再次置身于水族箱。

但现实还是会透过玻璃击中我的心脏,这时,一种挫败感和悲恸就会紧紧攫住我。在三十四年的人生中,我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撕裂灵魂的痛楚。姐姐萨拉去世时,我都不曾这样。我那时太小了,还不能体会她的死亡带来的悲伤,甚至不能理解一个生命中途夭折的痛苦。我现在感到悲恸,是因为我竟丝毫不知肖恩曾如此接近崩溃的边缘。当我认识的其他警察喝着加冰威士忌时,他喝的还是淡啤酒啊。

“您感觉如何?”记者惯用的这个句式总是担当采访的第一个提问。如果不便这么直截了当,就会把它精心伪装成表达同情和理解的措辞——事实上我并不抱有那份同情和理解。我因这份冷漠得到过一个教训:一道细长的白色疤痕从我的左侧脸颊直直延伸到胡须边缘。这是一个女人的订婚钻戒划伤的,她的未婚夫在布雷肯里奇附近的一场雪崩事故中遇难。我用那句古老的开场白提问,她反手一个耳光抽在我的脸上。那时我还是个刚入行的新手,还觉得自己挺委屈。现在,我将这道疤痕视为一枚勋章。

我垂下了头,下巴几乎抵到前胸,手指伸到眼镜下面揉捏鼻梁。我意识到我已经成为自己撰写的那些故事中的一个角色——我在那些故事里展示着悲伤的场景和失去亲人的细节,我是那么竭尽全力地去发掘,只为了让一篇在报纸上占三十英寸版面的报道显得翔实而丰富。而现在,我变成了这个故事的素材之一。

“我们走吧。”我说。

我们回到车上,韦克斯勒一言不发,将车子驶回高速干道。我看到了一块去布鲁姆菲尔德的出口指示牌,这才知道已经开了一半路程。我在博尔德城长大,博尔德城与丹佛之间的三十英里路程,我跑过上千次,但此时这段路看起

但是我的法则没能保护我。两个警探前来找我,告诉我肖恩出事了,一片冰冷的麻木迅速将我吞噬。那感觉像置身水族箱中,在水里不停挪动着——来来回回,循环往复——隔着玻璃望向外面的世界。我坐在他们汽车的后座上,每当车子驶过街灯,一闪而过的光映亮后视镜,我便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眼睛。我认得那种失焦茫然的眼神,这些年来我采访了那么多新丧偶的寡妇,她们的眼神就是这样。

(本章未完)

“很有可能,”韦克斯勒说,“她们总是能明白。”

“你还好吧?”

我们正往肖恩的家驶去,不是丹佛那间他跟四个警察合住的公寓——那只是为了方便他在城市居民登记册上登记为丹佛市居民。他的家在博尔德城,而他的妻子赖莉将会来应门。我知道,其实不需要谁来告诉她这个噩耗。只要打开门,看到我们三个站在那儿,而肖恩不在,她就会明白我们要告诉她的事情。任何一个警察的妻子都会明白。她们一辈子都在为这一天担惊受怕,为这一天做着心理准备。每一次听到敲门声,她们开门时都会猜想是不是死神的信使杵在那里。而这一次,是真的了。

我只认识两名警探中的一个,他叫哈罗德·韦克斯勒。我是几个月前和肖恩在那家名叫“走几杯”的酒吧里小酌时认识他的。韦克斯勒和肖恩同在丹佛警察局负责人身侵害案件。我记得肖恩管他叫韦克斯。警察互相称呼都用昵称。韦克斯勒被叫作韦克斯,而肖恩的昵称是麦克。这带着某种部落情谊性质。有些昵称的含义可不那么值得称道,但警察们并不抱怨。我熟识的一位科罗拉多斯普林斯市的警察名叫斯科托,但其他警察大多叫他斯科罗特,有些人甚至干脆直接唤他“阴囊” 。不过我猜你得跟他关系铁得跟哥们儿一样才能这么叫,否则可没有好果子吃。

“请靠边停车,”我说,“我要吐了。”

我意识到他们指望赖莉一开门就猜到真相,这会让他们的工作轻松点。

“好的。”

我的哥哥曾给我讲过极限理论。他说每一个负责凶杀案的警察都存在极限,问题是达到极限之前,谁也不知道极限在哪儿。他说的就是见过的尸体。他认为一个警察可以承受的见过的尸体数量就是那么多。每个人的极限数目有所不同,有些人很快就到了极限,而有的人处理了二十桩凶杀案,还离极限远得很,但极限总是存在的,总有那么个数目。一旦达到,你就知道,这是你的极限了。你会调往档案科,你会上交你的警徽,你会做出点什么事情来,因为你无法再多看哪怕一具尸体了。如果你还去看,如果你超出了极限,啧,那你就麻烦大了。你最后恐怕要给自己来上一枪。这就是肖恩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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