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噬魂珠 引子

刘铿忍住剧痛,拔脚而出,转身往后逃去,迎面看到两个青面獠牙的鬼脸面具,接着一股浓郁的香味袭来,浑身一麻,仰面倒下。

拐过狭窄的石峰,前面豁然开朗,原来是一处天然的洞穴,有三间上房大小,顶部竟然还有阳光射入,刚好形成五条光柱。而光柱围绕的中间,摆放着一个巨大的红漆厚木棺材。

金谷园废弃多年,花草绿篱疯长,树木密不透风,周边居民竟然无一察觉。也只有公蛎,凭借非同常人的嗅觉和听力,察觉到这个秘密。

“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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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那只兔子竟然没逃走,比刘铿更快,猛窜上来,一口吞了珠子。刘铿急道:“你个畜生,还跟我争?”一脚将兔子踢到一边。

刘铿摔得头晕眼花,愣怔了一会儿,见里面隐隐有光线,不由好奇,爬起身来往里面走去。

刘铿到底年轻少壮,见此时天高云淡,阳光明媚,心里不信邪,略一踌躇,跟着钻了进去。

没追几步,便见兔子正窝在一块大石后喘气,一见刘铿追来,吓得猛然一跳,往山谷深处逃去。

清瘦男子凝望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递给高个子:“尽快处理,免得发生变故。”一个小东西被不小心带了出来,骨碌碌滚进草丛,落在公蛎的脚边。

在洛水“洞府”的石壁上,有一株野生的丁香,每年初夏,便开出一串串淡紫色的花朵,香气四溢;及至仲夏,尚未枯萎的花瓣儿随风落在水面和堤岸上,犹如铺上一层花毡。公蛎常常衔起那些带着芬芳的花瓣,将原本简陋污浊的洞府装饰得诗情画意,或在午后的树荫下,吐着泡泡追逐水草间的那一抹紫色,简单而快乐。

月光如水,撒在金谷园角落一处宽阔的下沉式圆形场地上。据说这里是当年石崇招待密友时的舞池,如今汉白玉铺就的地面已经斑驳风化,裂纹遍布,周围十二个雕刻精致的小型灯塔只有三个还勉强保持着原样,其余的已经成为一堆乱石。而对面的供客人观景的飞檐亭台已经塌了半边,残破的琉璃瓦微微反光,在月影下如同一个巨大怪兽的牙齿。

只是棺木前头,又多了一对晶莹剔透的珠子。

秋高气爽,层林尽染,洛阳城外邙岭红叶似火,景色迷人。

清瘦男子道:“她们还好吧?”

五条光柱合一,照在茧子一样的刘铿身上。一盏茶工夫,刘铿的身体渐渐瘪了下去,地面恢复正常。

正在一个个探寻,并想象自己左拥右抱的香艳情景,公蛎突然发现女孩儿少了一个。公蛎最喜欢的那个,有着丁香花一样味道的女孩儿,今晚似乎不在。

再一留心,果然,棺椁旁边摆着一些陪葬的器具和珠宝。特别是棺椁前,有几对又圆又大的珠子,晶莹剔透,发出幽幽的绿光。

当然,公蛎是一条小水蛇。为了一窥少女香闺,他露出原形——身长不足一丈,蛇头碧青,橄榄色的身体上布满均匀细腻的鳞片,在黑暗中发出幽幽的微光。

云来客栈最为偏僻的客房迎来了今年的第一位客人公蛎。他躺在一张简陋的竹席上,在黑暗中悠然自得地摇晃着二郎腿,支着耳朵听着墙外的动静。

原来是一颗精致的红色珍珠,有拇指大小。公蛎一眼便断定这颗血珠品质上乘,价值不菲,遂一口叼了来,据为己有。

高个子笑道:“您放心,保证万无一失。”恭送清瘦男子走了,转身去轻叩竹楼的房门。

打定主意,公蛎翻身下床,忽然传来一声娇呼,声音虽小,却十分清晰。公蛎心神一阵激荡,跃上房梁,从后墙的天窗钻了出去。

无数红色菌丝源源不断地从棺木上探出,将刘铿裹得像个虫茧,在意识即将丧失的那一刻,刘铿听到两人的说话声:

公蛎很讨厌他身上浓重的松香气味,屏住呼吸跟在他身后,潜入房角草丛中。

“怎么会有人闯进来?那条血脉异常的小蛇,找到了没有?”

遵循世人的生活规律,不得以异能投机取巧,是得道的非人混迹尘世约定俗成的规矩——可是公蛎实在忍不住了。他如今已经身无分文,过了今晚便不能住云来客栈,若就此再也见不到那群小美人儿,实在不甘心。

刘铿迟疑了下。前面便是邙岭有名的“迷魂谷”。迷魂谷位于邙岭两道山梁之间,山谷狭长,终年浓雾不散,长满了毫无辨识度的黑松树,便是经验最为丰富的猎人来了这里也总是迷路,有的甚至困上多日走不出去,因此周围猎户谈之色变,打猎都绕着走。

兔子的灰色皮毛忽然变成了红色,痛苦地翻滚了几下,瞬间皮毛化尽,只剩下一具骨架,并随之化为齑粉。它吞下的那棵珠子,完好无缺地滚了出来,却非什么宝贝,而是一个死人的眼珠子!

闭门鼓敲过,华灯渐熄,喧闹的城市慢慢陷入沉寂。

公蛎仍没探寻到丁香花女孩儿的气息,心里巴望着两人赶紧离开。

猎户刘铿却顾不得周围的美景,他正发足了力追赶一只肥美的大兔子。及至午时,一人一兔越跑越远,眼见兔子已经跑得乏力,扑腾腾钻入前面一片黑松林中不见了。

※※※

高个子迟疑道:“似乎觉察到了点什么,有些不安。刘妈正在安抚。”

这是女孩儿夜间练功的地方,但今晚却空无一人。对面有一个下面架空的简易竹楼,是用来日常起居的,此时飘出些香甜滑腻的味道。公蛎不由大喜,提起全身心的力量,如同一片羽毛划过舞池冰冷的地面。

女孩儿们的低呼声越来越清晰,似乎有人在哭泣,空气中传递着一种恐惧和绝望的气息,公蛎突然感觉到一阵不安,身上的鳞片耸了起来,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刘铿吓得一身冷汗,拔脚欲逃,却发现双脚被牢牢抓住,低头一看,不知何时,双脚连同脚下的地面已经变成了同棺木一样的红色。而且红色如同苔藓菌丝一样正在往上蔓延,很快行之小腿。

情急之下,刘铿倒也头脑清醒,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用尽全力朝脚下地面乱划一通。被斩之处,冒出一股股腥臭的血水,发红的腿脚瞬间变黑,像是被烧焦了一般,随之发出强烈刺痛。

邙岭背山面河,地势开阔,土层深厚,历来被认为是死后长眠的理想之地,民间素有“生在苏杭,死葬北邙”之说,多有厚葬之古墓,因此刘铿乍然在此处看到棺椁,心惊之余还有些窃喜。

这间客房隔壁便是前朝巨富石崇的金谷园,不过已经破败多年,虽依稀可看到当年的奢华,但早已风光不在。公蛎住在这里,自然不是为了欣赏金谷园的夜色,而是因为他无意发现的一个秘密:隔壁园子深处里竟然隐藏着一个民间教坊,两个性格暴躁的肥硕中年女人带着十二个年方二八的妙龄女子在此习练舞蹈器乐。

身后隐藏在浓密竹林的小径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公蛎连忙钻入草丛。

房门开了,一个浓妆艳抹的高壮妇人探出头来,朝周围看了看

两人一前一后走了过来。前面一个身材清瘦的,在舞池边缘站定,看着竹房,沙哑着声音道:“怎么样了?”他的脸上竟然带了一个咧嘴大笑的昆仑奴面具,看起来很是滑稽,而且声音非常怪异,听起来像捏着嗓子说话一般。

“发动一切关系,一动要找到他。”

公蛎倒没什么坏心,不过是无所事事加上年少好色而已。试想,有机会偷窥下女孩儿的饮食起居,每晚嗅着女孩儿特有的体香、听着她们的娇笑声入眠,实为人生一大乐事,自然无人能抵挡诱惑。

刘铿越追越勇,早已忘了留意周围的方位。兔子被追得走投无路,竟然将脑袋扎在一处荒草丛中,露出个短尾巴不住摇摆。

公蛎曾几次午夜潜入金谷园偷窥,但他生性胆小,视力又差,只敢远远观望,始终没看清她的模样。但是公蛎心中认定,她一定温柔善良、貌若天仙,因为只要闻到她身上的味道,公蛎便觉得身心愉悦,天地澄澈,仿佛一切污浊凡俗之气荡然无存。

刘铿大喜,丢掉棍子扑了过去。不料草丛忽然塌陷,刘铿抱着兔子骨碌碌滚了下去。

三更鼓敲响,公蛎将身体盘曲起来,伸长脖子去探寻丁香女孩儿的味道,却嗅不到任何气息。

今晚也是如此。万籁俱寂之时,公蛎探出舌尖,分辨着伴空气中的脂粉香味。十二个女孩儿每人都有不同的气味,有的浓郁,有的清冽,有的像花香,有的是果香;有一个总是满身的汗味,不知道是不是多日没洗澡了;还有一个有些狐臭,公蛎最不喜欢……

刘铿虽然觉得红色棺材有些诡异,但见这么一颗珠子,便足够自己一生衣食无忧,不由动了心思,丢下兔子,嘴里念叨道:“不知道您的名字,打扰了……小的决不贪心……”慢慢靠近棺椁,伸手去取最大的那颗珠子。

两人四下寻找。清瘦男子见草丛浓密,摆手道:“算了,明天再找。快到子时三刻了,你们手脚要麻利点。”

后面高个子男子躬身道:“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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