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

下午是我寻宝的时间,我从不喜欢在放学后直接回家。在图森,除了到那家文具店去之外,最让我感到兴奋的延迟回家的活动是沿着通向唐克佛得山麓的古西班牙小路行走,一路上我可以仔细观察那些刺人最厉害的树形仙人掌和仙人果,在地上搜索箭头和蛇,捡一些漂亮的石头装在衣兜里,想象自己迷路了或是唯一的幸存者,希望自己是印第安人,或是那孤独的漫游者。在加利福尼亚,漫游的场地不同,我也就成了一名和从前不同的孤独的漫游者。在大多数的日子里,放学以后我便从辛德勒大街乘电车急匆匆地赶到不远的市区。离好莱坞大道和高地大街相交的十字路口不远就是我的小小的目的地:一两层高的“匹克威克”书店;一家唱片商店,店主允许我每周在听音间里度过几个小时,狂听他们的唱片;一处国际书报摊,我在那里拼命地浏览各种报刊:《党派评论》,《肯尼亚评论》,《西瓦尼评论》,《政治》,《重音》,《虎眼》,《地平线》等等;那里还有一间门面,一天下午我无意中跟着两个人走进了那开着的门,我觉得那两个人很漂亮,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漂亮的人。我以为我走进的是一家健身房,结果却是雷斯特·霍顿和贝拉·勒维茨基舞蹈团的排练室。啊,黄金般的年代!它不但是,而且我也知道它是。很快,我就在进行各种尝试了。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写模仿的小说,记真正的日记;制作词语单来扩大我的词汇量,这些词语单上写着各种各样的词语;播放着唱片扮指挥;每天晚上读书读到眼睛疼。

我没有觉得郁闷或恼怒,并不是因为我认为抱怨毫无用处,而是因为我的性格的一面是不满,那在我的整个童年时代都让我感到的不满,而与此相对的另外一面则是快活。我不能将这种快活分给别人,因此它在稳步地越积越多,自从这次搬家以后我常常在快到夜里的时候感到一阵阵的欣喜。在这之前我们搬过八次家,不管我们是住在独立的房子里还是住在公寓里,我从来都没有过自己的房间。而现在,我有了,而且还不是在我的要求下才有的。我有了自己的门,我可以在被送进房间并关灯以后打着手电筒读几个小时的书,不是藏在被子里读,而是在被子外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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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生活在贫民区的人。我的任务就是躲开那些胡说八道的傻话(我觉得我都快被傻话淹没了)——同学和老师所说的快活的空话,还有在家里听到的庸俗不堪的废话。每周一次的戏剧表演全是陈腐不堪的插科打诨,那些甜甜蜜蜜的上榜流行歌曲,棒球比赛和职业拳击赛的歇斯底里的解说,收音机的喧闹声在每天晚上和星期六、星期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在客厅里回荡,那简直是一种无休止的折磨。我磨牙,我绞头发,我咬指甲,我很有礼貌。城市郊区孩子的童年里充满了各种新的,部落式的乐趣,这些乐趣对孩子是很大的诱惑,它们很快就吞噬了我的妹妹。虽然我抵御住了这种诱惑,但我也不是一个不合群的人,因为我认为我自己的面容是亲切友好的。(我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女孩子。)我弄不清别的人怎么看我,因为在我看来,别的人都令人惊异地什么也没看见,也没有一点儿好奇心。而我却什么东西都想学。这是我和我至今所遇到的每一个人的令人气恼的差异。我确信在别的地方一定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我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什么人能够阻止我。

我从很小的时候起就酷爱读书(读书是在他们的生活里插进一把刀),什么乱七八糟的书都读:童话,连环画(我收藏有许多连环画),康普顿百科全书,波布希双胞胎和其他斯特拉特梅尔丛书,关于天文学,化学和中国的书,科学家的传记,全套的理查德·哈利伯顿游记,还有相当数量的维多利亚时代的经典作品。四十年代中期的一天我在图森市中区的一家卖文具和贺卡的商店闲逛,在商店的后面部分,我就像一下子跌进了一口装满书籍的深井,在这里发现了许多现代文库版的书籍。这里有各种流行书刊,在每本书的封底有我的第一份书单。我只好买来读(小的九十五美分一本,大的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一本),每本书都像木匠的尺子一般,让我展开了自己的想象力。在到达洛杉矶后的一个月之内,我找到了一家真正的书店,这是我沉醉于书店的一生中所遇到的第一家:好莱坞大道上的“匹克威克”书店。我每隔几天就要在放学以后到那里去,站着看遍那些世界文学作品。有钱的时候就买,胆大的时候就偷。每次偷了书,我都要责骂自己好几个星期,害怕将会因此受到惩罚而带来屈辱。但我只有那么一点点零花钱,我又能怎么办呢?奇怪的是我从未想过到图书馆去读书,我一定要得到那些书,看到它们整整齐齐一排排地摆在我那小小的房间的一面墙前。它们是我的守护神,我的宇宙飞船。

我也很快就有朋友了,令我惊讶的是,我的朋友并不比我大多少。我可以向我的朋友诉说那些让我入神让我狂喜的事情。我不指望他们读了和我一样多的书,只要他们愿意读我借给他们的书就够了。他们都擅长音乐,而我在这方面完全是个新手,这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呀!我希望有人教我音乐,可要实现这一愿望甚至比要实现我和人分享快活的愿望还要难。就是这个愿望使我结交了最早的朋友:两个四年级的学生。作为一名二年级学生,我一进入这所新学校就投向了她们。她们的音乐修养比我高得多。她俩不但各自精通一种乐器,艾琳吹长笛,梅尔弹钢琴,而且都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受到过深刻的音乐艺术的熏陶。加利福尼亚南部有许多各国逃亡来的艺术家,他们受雇于大电影制片厂的全配置的交响乐团。晚上,他们在方圆百里范围内为小群的听众们演奏卡农曲和当代室内乐的保留曲目。艾琳和梅尔也在听众之中,她们的音乐品位因此得以提高。此外,由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洛杉矶在高雅音乐方面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她俩的音乐鉴赏标准简直到了难以理喻的苛求的程度。这里有室内乐,也有别的一切形式的音乐(歌剧在音乐上的档次太低,不值一提)。

围绕着我和他会见的一切都蒙有一层让人羞愧难当的色彩。

结束几乎就在眼前。我已进入少年时代,我要在十五岁念完高中,然后,再然后……一切都会揭晓。与此同时,我在等待,在计算着时间(还是十四岁)。我们家不久前从亚利桑那州南部的沙漠地区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南部的海岸边。这是一个新环境,有新的消遣的机会,我对此表示欢迎。一九四五年,我那到处漂泊的寡妇母亲再次结婚,嫁给了一个英俊的陆军航空队的王牌飞行员。他的胸前挂满了勋章,身体里还留有炮弹的碎片,被送到这沙漠地区来住一年的医院(他在一九四五年六月六日盟军在诺曼底登陆五天后被击落),在这里他把她击落了。第二年,我们这个重组的家庭的一家人——母亲,继父,小妹妹,小狗,从过去的日子里留下来的名义上领取工资的爱尔兰保姆,加上总是和大家格格不入的我——搬出了我们在图森 市郊的一条泥路边的灰泥粉刷的平房(桑塔格上尉就是在这里加入我们家的),搬进了圣费尔南多谷的一座小房子里。小房子有舒适的百叶窗,周围是蔷薇花丛篱笆,门口还有三棵白桦树。在这里,为了重现家庭生活和我那难以让人信服的剩余的童年,我通常假装安静地坐着。我的继父虽然已经退役但仍然精力充沛,每到周末,他常常把牛里脊肉和涂了黄油的玉米用锡箔紧紧地包好,让我们在天井里烤来吃。我吃呀,吃呀,看着我郁郁寡欢,瘦骨伶仃的母亲拨弄着盘子里的食物,我怎么能不吃呢?继父的精力充沛得可怕,而母亲的神情却冷漠得吓人。他们没法开始玩家庭了——太晚了!我跑到了一边,虽然我看上去还是那长着一张婴儿脸,发育过度,正在大嚼着第四个玉米穗的女儿,其实我已经走了。童年就只剩下这么一点点了。直至战争结束(这是战争时期的惯用语,它第一次给了我一种示范,可以为了有利于更美好的将来而以居高临下的方式看待目前),直至战争结束,你都可以显得喜欢他们的娱乐活动,避免冲突,狼吞虎咽地吃东西。其实我是害怕冲突,我也实在是饿坏了。

一九四七年十二月,我十四岁。我的心里充满了对现实生活的热烈的憧憬,不耐烦地等待着它的到来。在服满了漫长的童年的刑期之后,我将会被释放出来,踏上现实生活的旅途。

每个朋友都是最好的朋友——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情况。我的两位音乐老师次年秋季进入了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除了她俩外,我还有一个朋友,是我二年级的男同学。他是我在中学的最后两年里的浪漫伙伴,而且和我一起进入了我在十三岁时就选择好了的大学——芝加哥大学。彼得是个难民,没有父亲(他是匈牙利和法国人的混血儿)。他的身世比我还坎坷。他的父亲被盖世太保逮捕了,他和母亲从巴黎逃出来到了法国南部,从那里经里斯本在一九四一年到了纽约。在康涅狄格州的一所寄宿学校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在这里和单身的亨尼娅重聚了。亨尼娅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皮肤晒得黝黑(我认为她看上去很年轻,虽然她没有我的母亲漂亮)。我们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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